目前線上:
1048
人,瀏覽人次:
85430836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舉辦2009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 覽會兩項活動各機關設置宣導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都建字第10036973100號令廢 止,自公告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98)府都建字第 0986361301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7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都建字第10036973100號令廢 止,自公告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