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27
人,瀏覽人次:
9249092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水資源生態教育館會議室使用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授翡營字第09530118300號函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翡管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8月1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翡營字第092167909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5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授翡營字第09530118300號函停 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