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代收登記簿謄本規費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8年3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3月26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88)北市松地一字第8860312 40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