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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使用地籍資料管理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地資字第 110600414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9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資訊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地資字第 110600414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9點,自函頒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保密切結書
附件二-單位使用地籍資料稽核紀錄表
附件三-機關使用地籍資料稽核紀錄表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