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402
人,瀏覽人次:
92149926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民眾以匯款方式繳納地政規費辦理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登字第10530572400 號令廢止,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其他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7)北市地一字第09732001200號 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登字第10530572400 號令廢止,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