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媒體報導性侵害事件新聞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4)北市觀行字第104311 81400號令停止適用,自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新聞類 / 新聞行政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