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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文化發展會報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8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6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86)北市新三字第6902號函訂頒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新聞類
/
其他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86)北市新三字第6902號函訂頒
法規異動
訂定
三、本會報置召集一人,由市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召集人指定適當 人員兼任;委員七人至十人,由召集人指定人員兼任。
六、本會報之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除本府兼任人員外得依規定支領出 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