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熊讚Bravo名稱及專用圖檔非專屬授權使用審查小組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12)北市觀綜字第1123016 911號函修正第2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新聞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小組置成員五至七人,由觀傳局派員兼任,必要時得邀請具設計、
    產品開發或行銷相關領域專家提供諮詢意見。
    全體成員任一性別以不低於全體成員總數三分之一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