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運用替代役役男協助災害過後市容復原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兵替字第 10431815700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役政類 / 兵役行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