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役男入營前座談會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最近一次修正為一
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為因應目前座談會實際辦理情形,並落實役政資
源共享,擴大服務對象,爰修正本要點,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役政資源共享及擴大服務,開放他縣市同梯次役男參加,並刪除
憑邀請通知書進入會場之規定,以符實需。(修正規定第四點)
二、配合現行出席費撥補實際作業酌做文字修訂,以符規範。(修正規定
第五點、第六點、第十八點)
三、為符實務現況作業,刪除懸掛紅布條等相關規定,調整座談會實施程
序,並增訂兵役局得衡酌實際狀況調整座談會實施程序內容之規定。
(修正規定第八點、第十一點)
四、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拾壹章處理時限第八十九點規定,
修正會議紀錄應於每場次座談會結束後一週內函送兵役局。並增列第
二項,以茲完備。(修正規定第十三點)
五、其餘部分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