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緩召申請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兵管字第 10531934301號令廢 止,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役政類 / 兵力動員目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