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節目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018 3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