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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節目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018 3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018 3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