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奉首長核定修正,並於110年4月16日以電子郵件下 達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人事目

法規異動

修正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