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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國樂團應民間團體邀請演出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8)北市文化三字第098332104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7年2月11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育局教四字第8628205000號函同 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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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文化三字第8921405400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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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8)北市文化三字第098332104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