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法規字第1051387283號令修正發 布第3條、第8條條文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資關係科:勞資爭議處理、資遣通報與裁罰及勞工權益基金運作、
    管理等事項。
二、就業安全科: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防制就業歧視、推動性別工作平
    等、不實徵才查察及國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與管理等事項。
三、勞工組織科:工會輔導、會務評鑑、勞教輔導、職工福利輔導及勞健
    保補助等事項。
四、勞工育樂科:勞工中心管理、文康休閒推廣、勞工教育輔導及勞工大
    學規劃辦理等事項。
五、外勞服務科:外國人工作管理及檢查、外勞法令諮詢及外勞安置服務
    等事項。
六、身障就業輔導科: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庇護工場、職業重建、定額僱
    用、職災慰助及身障就業基金管理等事項。
七、秘書室:文書、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產管理
    、法制、研考、施政計畫、資訊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綜合業
    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科、室事項。

本局下設就業服務處、職業訓練中心及勞動檢查處,其組織規程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