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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經濟發展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14日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秘字第1000225576號 函停止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1月23日臺北縣政府經濟發展局96北經商字第0960779598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 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登字第0991232012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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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14日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秘字第1000225576號 函停止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