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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學資源及設備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719756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3月19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北府教學字第 091520號訂定發布全 文6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 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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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719756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