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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各級學校校園場地提供社區大學使用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12月29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三北府教社字第0930804238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6點;並自94年1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12月29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三北府教社字第0930804238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6點;並自94年1月1日施行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