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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園規劃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616080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3年5月26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三北府教國字第0930153111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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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2月29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四北府教國字第0940866867號令修 正發布第1點、第2點、第3點、第4點、第5點、第8點(中華民國99年12 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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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616080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