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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舊衣收集再利用設施設置資格審查及甄選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環衛字第1001632903號令廢止; 並自100年12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環境保護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環秘字第1000031484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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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環衛字第1001632903號令廢止; 並自100年12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
附件二-資格審查表
附件三-甄選評分表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