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7年3月10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0970031953B號令修正發布 第 5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依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申請繳納代金之計算公式如下:
  一、防空避難設備:代金總額=【法定工程造價(新臺幣元/平方公尺
      )+建築執照掛號日之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新臺幣元/平方公
      尺)x建築基地面積(平方公尺)÷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平方公
      尺)】x防空避難設備面積(平方公尺)。
  二、停車空間:代金總額=【法定工程造價(新臺幣元/平方公尺)+
      建築執照掛號日之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新臺幣元/平方公尺)
      x建築基地面積(平方公尺)÷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
      】x二十五x車位數。
  三、防空避難設備兼停車空間:代金總額=防空避難設備代金總額+停
      車空間代金總額;防空避難設備及停車空間代金總額比照前二款規
      定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