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抽查案件列管及統計︰ (一)經抽查結果不合規定者,設計人未辦理變更設計時,承造人不得 辦理竣工查驗等事宜;本處施工管理單位並予錄案管控。 (二)案件抽查後,由抽查單位將抽查不合規定之案件及其不合規定項 目與記點數造冊函送本處,本處錄案後並予函送建築師公會及相 關專業技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 (三)每年累計記點結果,由本處造冊函知本縣建築師公會及相關專業 技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