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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新竹縣政府府授文資字第1089050162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5月27日新竹縣政府府授文文字第 0970100327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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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新竹縣政府府文資字第1010101636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1點(原名稱:新竹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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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新竹縣政府府授文資字第1089050162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