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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桃園國際棒球場及青埔運動公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502616541號公告自105年 11月5日廢止繼續適用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 5月27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0990200514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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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1000263391號令修正發布第2 條附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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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30320734號公告自103年 12月25日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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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502616541號公告自105年 11月5日廢止繼續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桃園縣桃園國際棒球場及青埔運動公園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