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3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 3月19日桃園縣政府府教國字第0930063595號函修正發布第 1 點、增訂第 4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四、本縣私立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開放為自由學區,惟以桃園縣設籍
    學生為優先,若有餘額可招收外縣籍學生。
一、本原則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