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17
人,瀏覽人次:
96913156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1040004708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3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1040004708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3年12月25日生效
附件下載
申請客語能力認證補助注意事項
附件-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清冊
附件-收據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