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失物招領處理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營字第1100000806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