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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公共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月19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60003625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月19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60003625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表-公共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污水水質項目及限值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