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檔案保存價值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中市新祕字第1090009076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9點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新聞類

立法總說明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為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有關事項,爰依檔案法施行細
則及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之規定,成立檔案保存價值鑑定小組(以下簡
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以為準則。本要點共計九點,其重點如下:
一、本小組之成立目的及依據。(第一點)
二、本小組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之事項。(第二點)
三、本小組之委員組成。(第三點)
四、本小組開會之出席方式。(第四點)
五、召開會議及作成決議之門檻。(第五點)
六、性質特殊案件之辦理方式。(第六點)
七、辦理幕僚作業之單位、人員及出席費規定。(第七點)
八、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之依據。(第八點)
九、本小組辦理業務之經費支應。(第九點)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