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各機關編製103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臺中市政府府授主一字第 1050066789號函自即日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主計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2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