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託民間經營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0月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0月 9日南投縣政府府民業字第 09701938730號令修正發布 第 2點、第 3點
法規體系: / 南投縣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二、委託經營標的、地點及項目如下:
 (一)委託標的:本縣縣立南投殯儀館。
 (二)標的坐落:南投市民族路 566號;地段:南投市三塊厝段 260-
        136 地號(面積1.1547公頃)。
 (三)經營項目:提供本縣或外縣市民眾辦理殮、殯、奠、祭之服務。

三、委託經營之範圍:經營標的物之所有權為本府,各項設施、設備及財
  物由本府列冊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受委託者應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善盡
  營運管理之責,不得於委託地點辦理非屬契約約定之工作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