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國民中小學生紓困助學金專戶審議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雲林縣政府府教體字第0970406677號函修正發布第9 點
法規體系: / 雲林縣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九、補助項目、標準及核發金額:
  (一)代收代辦費:依據教育處頒訂之「雲林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各項
        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如附件 (1))核實補助。
  (二)午餐費:國中、國小每位學生每月補助依學校收費核實補助(全
        學年補助九個月)。
  (三)教科書費:依據「國民中小學採購教科書共同供應議價標準」核
        實補助。
  (四)其他必要費用:由初審單位提出、經本會認可為使本縣縣民子女
        順利就學、照顧及輔導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