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要點以設籍於本縣並在縣轄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之行 業工作之勞工或縣屬職業工會會員為適用對象。
四、申請本慰問金者,應由罹災勞工或其家屬應於災害發生後三個月內檢 附職業災害死亡或傷病証明文件及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填妥雲 林縣勞工職業災害傷亡慰問金申請表向本府提出申請,同一事件以申 請一次為限。 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期限內申請,經本府認定確有理 由者,得不受前項三個月期間之限制,但最長仍以一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