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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諮 商輔導實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家字第1030753817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3年8月1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家字第1030753817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3年8月18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輔導層級
附件一-學校提供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個案評估與轉介流程表
附件二-相關資源網路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