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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應用戶役政資料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家教推字第 1020289842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2年4月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家教推字第 1020289842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2年4月8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應用戶役政資料使用紀錄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