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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社區現有生產建設基金管理運用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南市政府府社團字第 1041096509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社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6月8日臺南市政府府社行字第 1000404135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99年12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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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南市政府府社團字第 1041096509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