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臺南市政府府社身字第 1010983593號令廢止,並 自101年12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社政類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