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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受理民眾報案抽訪作業執行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勤字第1060173027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勤字第1060173027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參考範例
附件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報案抽訪滿意度調查表
附件三-執行受理民眾報案抽訪滿意度調查統計表
附件四-一一0報案抽訪優劣案件查處一覽表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