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90
人,瀏覽人次:
91738447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計程車駕駛認證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0990360004號公告廢止;並 自99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5月16日臺南市政府九十南市法行字第215442號令訂定公布 全文12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0990360004號公告廢止;並 自99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