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里鄰編組及調整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民區字第 10331415900號令修正 發布第6條、第10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里區域需調整者,應於每屆里長選舉投票日四個月前辦理完成並實施。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