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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6月15日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市經發四字第098001502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98年 5月19日高雄市政府第1350次市政會議通 過)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 2月 7日高雄市政府96高市府建四字第0960007485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點,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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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 6月15日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市經發四字第098001502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98年 5月19日高雄市政府第1350次市政會議通 過)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