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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事件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市府警刑字第1017083670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市府警刑字第1017083670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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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事件裁罰基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