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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民宿專用標識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產字第10732268900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觀光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產字第103318197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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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產字第10732268900號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