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0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8年2月2日高雄縣政府府法一字第0980018353號令修正公布第3 條條文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觀光交通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基金主管機關為縣府,縣府警察局為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