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82
人,瀏覽人次:
89602441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各級農會最高設置員額及提撥總用人費計算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農組字第 10232306800號令廢止 ,並自發布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農業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12月1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鳳山農組字第100100362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4月12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農組字第 10130814300號令修正 發布第3點及附表1、附表2,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農組字第 10232306800號令廢止 ,並自發布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高雄市各農會最高設置員額及提撥基本用人費比率表
附表二-高雄市各農會業務績效計算表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