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澎湖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8月24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1300173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警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