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核配苗木,應檢附環境綠美化苗木配撥申請表及植栽平面配置草 圖(應含長寬、擬配置苗木種類及建物等相關位置之標示;例示如附 件),以郵寄或逕向農業發展處保育與林政科申請;亦得經由各鄉( 鎮、市)公所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