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措施用詞,定義如下:
(一)禽場:指飼養家禽之畜牧場、飼養場及飼養場所。但不包括已停
業,且事實上無飼養家禽者。
(二)陸禽場:指飼養雞、火雞、鴕鳥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陸
禽之禽場。但不包括放山雞場。
(三)放山雞場: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禽場:
1.畜牧場登記證書所記載之飼養種類為放山雞之畜牧場。
2.畜禽飼養登記證所記載之飼養種類為放山雞之飼養場。
3.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雞飼養場所:
(1)放牧面積為禽舍面積之二倍以上。
(2)飼養達十四週齡以上始上市。
(3)飼養過程全程不修喙(不剪嘴)。但飼養之放山雞為鬥雞者
,不在此限。
(四)放山雞健康雛雞: 指種禽場出售之放山雞雛雞,經該場所置或特
約獸醫師綜合確認二個月內禽流感病毒檢測陰性及新城病抗體平
均力價三十二倍以上之檢測結果,並檢查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良好
後,開立健康證明書者。
(五)水禽場:指飼養鴨、鵝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水禽之禽場
。
(六)水禽健康雛禽:指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種禽場所生產之水禽雛禽
:
1.種禽於產季前,經場內所置或特約獸醫師監督,完成水禽小病
毒疫苗、家禽霍亂疫苗免疫。
2.出售雛禽前,經場內特約獸醫師綜合確認該場種禽產季前禽流
感及新城病病毒檢測陰性,並檢查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良好後,
開立健康證明書證明。
(七)密閉式、非開放式:指具備遮蔽物或頂棚,以及足以將外界禽鳥
及其排遺隔絕在外設施之式樣。
(八)防鳥設施:指包圍之圍網或其他足以將外界禽鳥隔絕在外之設施
。
(九)案例場: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發生H5、H7亞型家
禽流行性感冒之禽場。
(十)一公里內非案例場:指案例場周圍半徑一公里內,未發生H5、H7
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之禽場。
(十一)一般場:指前二款以外,未發生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之
禽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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