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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縣庫支票管理辦法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0年7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7月4日金門縣政府(90)府祕法字第 9024767號令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福建省
/
福建省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5月8日金門縣政府(84)府秘字第 1181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3 條;並自84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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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7月4日金門縣政府(90)府祕法字第 9024767號令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