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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7日金門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2000244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9點,並自102年1月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金門縣
/
主計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7月3日金門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10051017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7點,自101年7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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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月7日金門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2000244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9點,並自102年1月9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9條